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的通知》(鄂教幼高〔2016〕5号)精神,2022年11月下旬,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麻家渡镇第二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办园水平分别进行了评估认定。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察看园所、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办园资格与办园条件、办园宗旨与园务管理、安全防护与卫生保健、环境创设与保教活动、幼儿发展与办园成效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评估认定。现将评估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麻家渡第二幼儿园、双台乡茅塔幼儿园为“一级幼儿园”,溢水镇第二幼儿园、宝丰镇幸福娃幼儿园为“二级幼儿园”,竹山县艺星幼儿园有限公司、竹山县南山五福堂幼儿园有限公司、竹山县花城幼儿园有限公司、竹山县智童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竹山县贝儿幼儿园有限公司、竹山县嘟嘟幼儿园有限公司“三级幼儿园”。
竹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竹山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