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 [2020_5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此次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全县所有的客船、客渡船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对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客船船舶营运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主和经营人进行审查,确保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补贴资金公平公正分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20年度水路客运燃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一、补助对象
经核实,此次符合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条件的船舶共20艘,其中:客船3艘、客渡船17艘。
二、具体发放船舶油补程序
1、此次船舶补贴资金的发放按照“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根据船舶所有人申报,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初审,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县财政局和县政府审定,审批集中支付程序,一次性直补到位,补贴一律按补贴范围分别发放到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
2、根据鄂交财(2017)568号第九条,对农村水路客运船舶申请油价补助资金的相关要求,农村水路客运船舶经营者或所有者应向竹山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供申报前置条件内容中的相关材料。
3、本分配方案将在今日竹山网上进行公示,如果对本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方案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联系电话:0719-4225124
附件:竹山县2020年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分配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