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2022-10-10 12:07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安全,特倡议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10月6日以来,有十堰市城区、河南南阳市及其他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竹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备,并密切关注相关地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如有同轨迹或发生交集,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公共场所,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外出。为减少流动带来的风险,我们倡议广大居民朋友尽量减少外出,尽可能不跨县出行。如果您的亲属、朋友需从外县来(返)竹的,建议暂不来竹,确需来竹的,要提前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配合交通卡口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相应管理措施。

三、主动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居民出入小区、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验码、测量体温、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坚持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向村(社区)报备,尽量减小规模并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四、主动参与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求,分时段、分楼栋、分批次,就近到核酸检测点采样,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现场秩序,采样完成后迅速返回家中。

五、坚持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近7天活动轨迹,就诊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谎报、瞒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的,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实际行动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共同守护竹山安全。





竹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O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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