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号)
任命熊雷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彬才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二号)
任命:
万登华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秦古人民法庭庭长;
朱名彬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
马 翔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长;
余 禄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白泉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庭长;
董 猛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万登华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名彬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余 禄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 刚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贺 飞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方治平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白泉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宝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董 猛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马 翔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