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现就落实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同),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发放1000元的就业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申报材料:
1.《竹山县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社保卡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行政服务大厅西区三楼四号窗口申请。
(二)审核。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内部核实招用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月数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在湖北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核实就业人员信息。该企业的失业保险参保开始时间必须为2022年且申请补贴时为参保状态。对招用人员在2022年存在两家及以上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要着重核查重复申领补贴情况。
(三)拨付。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将申请企业名单通过政府网站或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上。
四、补助期限: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附:《竹山县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