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化解纠纷

2022-08-10 18:10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章鹏

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竹山法院民二庭充分运用“法院+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妥善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6月,轻土坪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集体所有的25亩河沙坪发包给原告某中药材合作社从事药材种植经营。2019年2月,被告薛某在原告承包的土地内采砂并堆放砂石于原告承包地里,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因双方协调处理无果,原告遂于2022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28万余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侵权造成的损失等证据进行了质证,因双方分歧较大,当庭未达成调解意见。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真相,承办法官同村干部前往双方争议的土地进行了现场勘查,详细了解了土地现状及损失范围。为降低双方当事人抵触情绪,承办法官主动邀请村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原告对赔偿数额进行了一定让步,被告亦愿意赔偿一定经济损失,经核对损失明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困扰当地多年的纠纷,在承办法官和乡村干部齐心协力下成功化解。

近年来,竹山法院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的沟通交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着力提升诉源治理能力,拓宽解决纠纷渠道,积极回应基层司法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助力,2022年以来,竹山法院通过调撤方式结案788件。(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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