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县委书记陈建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毛昌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杨明章先后参加调研。
师永学一行先后来到潘口电站、宝丰镇双丰水库、公平村和龙井村,调研电站运营管理、水生态保护、堵河流域治理、病险库治理以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情况。
师永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工作遵循,也为保护长江、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到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性,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立法宗旨,努力构建生态绿、经济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要加大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氛围,不断增强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落实落细长江保护举措,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力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师永学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一法一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亮点举措和重大意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解决乡村振兴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对照法律法规梳理问题清单,立足以查促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要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力以赴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梁锦 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