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上庸税务分局关于责令卢华等六人限期缴纳税款的公告

2022-08-04 09:00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卢华等六位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卢华等六位纳税人自2019-2021年间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名下船舶车船税(明细见附件),限上述六位自然人于2022年8月19日前申报及缴纳税款,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未申报缴纳船舶车船税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上庸税务分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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