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丽媛主持召开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听取重点工作汇报,审议了有关工作方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垚辰,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奇,副县长李峰山、刘丽、李攀、李金柱,副县级干部刘集华、潘世荣、方显春、饶锦秀、陈国华、陈涛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筑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要认真谋划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引导,让长江保护法深入民心。要全面履职尽责,确保长江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有效推进,不断提升依法治江护江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提升竹山知名度、美誉度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确保首创必成。要对照创建标准,逐条分析、查漏补缺,压实职责、加强协作,争取创出示范、创出亮点。要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载体,进一步做好农旅结合、文旅结合文章,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加快经济转型的动能产业、富民增收的民生产业。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领悟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支持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市委市政府赋予竹山的“新能源发展示范县”新发展定位,深入思考、主动融入,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当好忠诚可靠“守井人”和绿色低碳发展“先行者”。要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做好水质保护工作,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水质保护运行长效机制,真正让生态优先、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普遍形态,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要着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上向好,加快解决末端雨污分流、垃圾焚烧、污泥处理、水质稳定达标、矿山开发和修复、库区交通安全、乡镇污水设施运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企业环保监管等问题,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