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禁售区域划定的公告

2022-06-27 17:40   竹山融媒体中心   贺荣靖

为全面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 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食药安办发〔2022〕3号)、《市食品药品安全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十食安办〔2022〕5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节 食品摊贩 第四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城乡规划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障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市容、环境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或者指定路段,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具体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之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点周边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进行了划定(详见附件),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群众、干部职工不再食品摊贩禁售区域内购买食品,引导食品摊贩不在禁售区域内经营,提升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我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竹山县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禁售区域公示名.xlsx


竹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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