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拟对我县308家企业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期5天(5月23日-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本次稳岗返还从省(集中)社保系统社银平台渠道支付,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7日前,通过湖北政务网进入社保系统或就近到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窗口维护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稳岗返还资金按时拨付。
联系单位:竹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15727085008
附:《竹山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