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竹山县交通运输局及下设竹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交通运输局机关现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12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80名,在岗执法人员61名。
(三)主要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重大、跨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水)路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道(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稳定。
2、负责全县道(水)路旅客运输、道(水)路货物运输、出租车(船舶)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客运站、码头渡口、汽车租赁、机动车(船舶)驾驶员培训、机动车(船舶)维修、机动车(船舶)综合性能检测等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全县有关公(水)路安全保护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4、负责全县道(水)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和破坏、损害或者侵占普通道(水)路产路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县内公(水)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6、负责办理道(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组织道(水)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参与或协助道(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全县道(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协调跨区域道(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1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2021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2021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2021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1年,竹山县交通运输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47宗,罚款106.0329万元;行政许可申请65宗,办结65宗;实施行政强制共172宗,其中暂扣车辆151宗,其他行政强制措施20宗(联合农业、水务执法部门依法取缔拆卸挖沙船1艘,取缔“三无”船舶(竹排)上岸19艘),其他强制执行1宗;实施行政检查850宗;在《今日竹山》公示行政处罚11次192例;无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
三、2021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超限站检测货运车辆3682台次,处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54台次,卸转载货物1322.5吨。
竹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