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2021〕1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和2022年统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工作,现将我县2022年项目库储备项目进行公示公开。
附件:竹山县2022年统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预计划实施项目.xlsx
竹山县财政局
竹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