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全县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拟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对外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修改意见建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12月25日
联系电话:0719-4225189邮箱:1971556759@qq.com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2.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