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十堰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竹山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制度》《竹山县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对外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修改意见建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12月25日
联系电话:0719-4225189邮箱:1971556759@qq.com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