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X2HB202109220039号整改销号的公示
按照十堰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件编号为X2HB202109220039号的问题拟予以销号。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共7天。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4225272。
附件: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关于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1).xls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