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山县朝阳小区(车站路片区改造安置楼)项目相关债权申报公告

2021-11-26 16:51   竹山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需对朝阳小区项目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统计,现将申报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为与刘厚清以竹山县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竹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建的朝阳小区有经济往来的各类债权人,包括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拆迁安置户、购房户等。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无需申报。

二、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申报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4.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购房合同、汇款凭证等)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四十日内。

四、申报地址

竹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胡涛  13597865155   郭卫 13581383233

 

朝阳小区项目矛盾问题化解处置工作专班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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