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亚
近几年“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呼声高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相关代表提出推动“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迫在眉睫。我国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推动该项工作的转变和落实,但就现阶段而言成效杯水车薪。国家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增高的劳动力素质需求同我国劳动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日前,竹山县委、县政府提出“经济倍增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发展目标和“56513”产业布局,这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明确了方向,对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提出了更具指导意义的要求。笔者通过大量调查统计,结合我县实际,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
我县“农民工”转移就业基本情况
我县总人口45.95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4.77万人,实现转移就业14.4万人。在转移就业人员中,从年龄结构上看,16-20岁的有1.8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12.5%;21-49岁的有10.5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72.9%;50-60岁的有2.1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14.6%;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0.37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7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1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21.5%;大专以上学历0.93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6.5%。
在县外转移就业8.8万人中,从行业分布上看,主要从事建筑业、采矿业、机械电子制造业、商贸餐饮服务业、运输业等;从地域分布上看,主要分布在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北省等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县内转移就业5.6万人中,主要从事卫浴、建筑、绿松石、服装加工、机械电子等,通过县内招商引资企业和“1115”产业发展吸纳转移就业。
二、
我县“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查,在推进落实“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
“农民工”就业能力与素质参差不齐,就业质量较低,就业不充分。
一是劳动力素质总体偏低。据调查统计,我县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4.4万人,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0.37万人、占7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1万人、占21.5%;大专以上学历0.93万人、占6.5%,接受过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的比例较低。二是技能水平与新业态下企业用工技能需求有差距。大部分“农民工”转型对象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多从事简单重复、可替代性强的体力劳动,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无法胜任企业提供的技能型工作岗位,接受新业态技能学习和培训意愿较低,缺乏对一个行业和工种的经验与技能积累,影响“农民工”的稳定就业能力。三是“农民工”行业和岗位忠诚度低,就业稳定性差。随着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加大,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水平短期内提升困难,农民工匹配新业态岗位需求的能力面临严峻挑战,就业机会变少,失业风险增大,岗位流动性变强,农民工就业行业和岗位忠诚度被迫降低,稳定性较差,就业质量普遍较低,就业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
(二)
新型产业用工配套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工资水平与新型产业匹配度低。县内传统行业在向新业态、新经济行业过渡迭代进程中,工资体系和工资水平相对滞后,新型产业工人用工评价体系没有建立和完善,工资水平与用工需求不相适应,与求职就业者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二是配套服务与新型产业匹配度低。新兴产业和用工企业配套服务与城乡劳动者就近就业所需求的子女就学、赡养老人、就医等方面服务需求不匹配,吸引力小,农民工转型动力不足。三是供需双方劳动关系不够规范。部分企业对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重视不足,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合同上的条款公平性不足,为劳动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部分外来打工者缺乏长期的就业打算,抱着临时就业的想法,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无形中给劳动用工管理增添了难度,用工管理制度不规范。少数新业态企业为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保以及解聘员工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新业态新经济企业在观望转型中的农民工群体心中形象。
(三)
农民工转型培训局限性大。
一是培训体系不完善,局限性较大。我县技能培训起步晚,培训机制相对单一,体系相对不成熟,主要依托于县内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数量少且实力单薄,培训科目实用性有待较强,培训补贴相对偏低,培训主体主观意愿不强,培训机构积极性不高,技能提升工作难度较大,制约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二是培训补贴不足,培训资金总量缺口较大。2021年我县结合县内绿松石产业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在县职教集团开展了为期7天的培训,给予每人800元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补贴与培训机构业务完成比例相对较低。据初步统计,我县仅2021年以工代训、靶向培训及其他就业创业培训资金缺口已达900万元以上,培训资金总量缺口比较大。
(四)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新业态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不完善。全方位、多渠道的用工服务和指导不够,针对不同时段特点和不同企业需求服务形式和内容缺乏,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单一,就业服务人才品牌尚未建立。二是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的常态化服务机制落后。一方面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缺位严重,特别是交通不便、信息较为闭塞的偏远乡镇,针对有务工意愿的“农民工”群体所需要的岗位信息、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常态化服务不足。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失业监测预警公共服务滞后,缺乏有针对性的正确的引导。另一方面针对新兴产业工人公共就业服务的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就业服务经办模式传统,新兴产业工人满意度较低。
三、
促进我县“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转型升级自身能力和素质。
一是“农民工”在转移就业前,应积极做好“岗前培训”,培训以市场实用内容为主要内容,以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为重要途径,以实现“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移就业为最终目的。积极探索开展“农民工”专场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年龄层次、文化程度分布结构,针对“农民工”与市场用工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做到“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定培”。二是在培训专业的设置上应更加贴近“农民工”就业特点,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汽车驾驶、电子商务、手工编织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增强“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移就业、稳定就业的能力和竞争力。三是农民工在转型就业后,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定期开展爱岗教育和理论知识学习,提升转型工人的组织归属感,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和岗位忠诚度,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农民工转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加快建立与新业态新经济相匹配的工资薪酬体系。积极推动县内传统行业在向新业态、新经济行业过渡迭代进程中,新型产业工人技能评价体系、用工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工资薪酬水平与用工需求相适应,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民工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缩小求职就业者心理预期差距。二是强化新业态新经济产业配套服务。优化新兴产业和用工企业在子女就学、赡养老人、就医等方面的配套服务,优化新兴产业和用工企业在工作环境改善方面的配套服务,提高农民工转型升级外在动力。三是规范供需双方劳动关系。新业态新经济企业要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包括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履约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平等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益的落实。
(三)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农民工”转型合法权益。
一是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专业性、行业性的建设和作用发挥。推动县域建立和发展专业性和行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中对农民工转型升级的引导性,优化转型升级后的农民工市场化配置。二是聚焦转型过程中农民工群体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人力资源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三是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障农民工转型升级过程中合法权益的实现途径,包括加大对“农民工”群体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受理等服务,在建筑、交通、水利、矿山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欠薪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
(四)整合职能部门资源,加大农民工转型服务支持力度。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整合人社、财政、科技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资金资源,积极争取“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升级的培训资金、培训机构的多元性,拓宽培训资金总量,培训科目数量,大力拓展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整合人社、财政、科技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援企稳岗、技能提升、乡村振兴等部门政策资源,提升企业稳岗促进农民工转型升级多元性。三是推动人社、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通力合作,提高农民工转型升级中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维权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农民工转型升级服务的针对性。四是要加强先进典型推送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农民工转型升级软实力。
一是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调查,推动建立公共就业数据库,精准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供需信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的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企业服务工作,对本乡镇、村的劳动力资源进行适时搜集与更新,通过村务公开等形式,及时将用工信息传递到乡村劳动者,实现城乡劳动力统一管理和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减少农民工进企业就业的盲目性和随机性。二是打造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一方面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服务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活动,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求职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打造网上就业超市平台,拓展就业渠道。三是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布局,加强“农民工”转型引导。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布局,依托基层人社等服务平台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促使“农民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正确有效、合理有序转型。四是要多形式开展转型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招聘活动,大力宣传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扎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搭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双向交流对接平台,支持城乡劳动者特别是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重点解决县内企业“招工难”,全力保障县内企业用工稳定。同时积极主动开展“6+1”劳务协作及秦巴区域促进就业联盟对接服务,对富余劳动力有序引导输出就业,促进其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增收。
(作者系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