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1-10-29 14:44   竹山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1〕02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下3家个体诊所已被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附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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