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竹山县财政局于2021年9—10月组织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5个单位: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竹山县第二中学、竹山县茂华中学、竹山县恒升小学、竹山县潘口乡中小学。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重点检查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
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未依法规范设置登记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不完整,会计科目使用错误。
2、会计报表勾稽关系不准确。
3、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购置、并登记。
4、财务支出报销不合规,违规开支公务接待费用。
5、违规报销差旅费。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集中审理、反复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书,责令被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各被查单位都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表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及时整改到位。
竹山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