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投入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来。
制定方案,深入调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竹山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调动县、乡(镇)、村三级力量,按照“信息校核全覆盖、规范整修全覆盖、有效管护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深入烈士纪念设施所属乡镇及相关单位,对全县所有烈士纪念设施、散葬烈士墓的现状及亟待修缮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摸清底数,完善档案。对全县所有烈士纪念设施,按照一处一档的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实现基本信息、情况简介、实物图片、环境图片、《烈士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责任书》、《烈士纪念设施责任人名单》准确对应,精确掌握设施状况。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烈士纪念设施所属乡镇及相关单位,签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责任书》,进一步理顺管护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行动抓细抓实。
健全机制,加强修缮。制定出台《竹山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建立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科学测算修缮资金需求,统筹专项经费,保障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有效开展。对已集中在烈士陵园或集中管护点安葬的烈士墓,按照庄严、肃穆、统一的原则,安排有修缮工作经验的人负责修缮;暂未集中管护的散葬烈士墓,突出英烈纪念元素,按照庄严、整洁的基本要求完成整修工程,确保11月底前全县所有烈士纪念设施得到规范整修。
我县现有烈士纪念设施15处,共安葬烈士345名,现已完成了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调研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相关工作,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红色教育中的阵地作用。(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