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省政府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竹山县通过政策宣传、本人申报、教育局资助中心、人社部门层层审核、网上公示、省资助中心终审程序,2021年我县共有134名基层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享受学费补偿资金87万元。该政策四年来累计享受人数197人,累计拨付资金288.6万元,最高限额可以补偿2.4万元。极大的鼓舞了大学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的积极性。
该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一次性划拨到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此次学费补偿对象为2017年毕业第三次申报,2018年毕业第二次申报,2019年毕业第一次申报。(张雅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