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竹山县支持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1日
竹山县支持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十条措施
为支持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不断做大绿松石产业体量,推动绿松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县“1115产业体系”发展规划确定的“百亿绿松石产业”目标,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资源管护。依法管护绿松石矿产资源,严厉打击私挖盗采、非法开采行为。实行矿权总量控制,加快新增矿权设置,稳步推进矿权投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公安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检测标准。创建竹山绿松石产品质量地方检测标准,完善《绿松石鉴定》和《绿松石分级》国家标准,全面推行“一证四标”(鉴定证书、公用商标、地标标识、产品商标、价格标签)。(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三、鼓励进规纳限。鼓励和引导绿松石个体经营户通过加入企业联盟、连锁经营等形式组建限上商贸和服务企业。对新增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限上企业下限后再上限的,不重复享受奖励。(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科技和经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对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按当年企业产生县级实际经济贡献的100%和县级以上实际经济贡献的80%分别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五、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对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由县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按照企业当年纳税额的1-3倍额度,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局、县兴竹集团公司)
六、优先公盘交易。严格组织原石公盘活动,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优先面向在竹山县登记注册的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开展公盘交易。(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和经信局)
七、加强宣传推介。对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授予“竹山”绿松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无偿使用权,无偿提供绿松石产业宣传片、导购片、广告片和文化研究成果,在公共媒体和《绿松石文化》杂志上集中宣传展示企业形象。对重合同、守信用的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授予“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在大中城市开展重点宣传推介活动。定期组织绿松石设计、加工、销售创新大赛。支持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参加各类珠宝展示展销会,对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给予50%展位费补助。优先推荐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参加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对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配套解决人才公寓,招录的技术员工优先解决公租房,并在子女教育、居民医保等方面给予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支持绿松石产业学院和县职教集团学校提升师资力量、扩大办学规模,采取校企合作模式组织开展珠宝设计、加工雕刻、品牌建设、电商销售等培训,优先解决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对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会计代理机构为其提供会计服务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会计代理服务费补贴。(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九、给予商贸物流补贴。每年统筹安排100万元财政资金,对入驻我县重点电商销售平台的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给予快递物流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和经信局)
十、鼓励参与绿松石特色城镇建设。大力推进绿松石特色小镇、电商特色村镇建设,对限上绿松石商贸和服务企业进驻特色街区给予一定额度的房租补贴。(责任单位: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本措施由竹山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