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获佳绩

2021-07-17 17:03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媛

  今日竹山网消息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竹山县获得考核得分85.02分,居全省县级考核排名第16位,全省公示前30个县(市、区)中,十堰有4个县级单位榜上有名,其中,竹山县在4个上榜县(省、区)中居首位。依次是:竹山县(85.02分,第16位)、竹溪县(84.69分,第19位)、鄖阳区(83.20分,第24位)、房县(82.03分,并列第30位)。

  据悉,竞争性分配考核主要内容是对各市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等,评分权重分别为20%、15%、25%、25%、15%,附加项最高扣10分。

  近几年来,我县集中力量,大力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取得了丰硕成果。至2019年底,已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50个、市级生态村12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5个。我县于2019年8月被命名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喻成名 龚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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