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8号)、《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鄂人社函[20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初步认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内容附后),公示期5天,广大群众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信形式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19——4230612、0719——4228602。
附:竹山县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表.xls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