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民办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足够的学位供给,依法保障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城区公办小学分布和学位实际,现将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城区一年级共提供学位1490个,其中:
1.实验小学:240人(5个班)。
2.第二实验小学:320人(6个班)。
3.张振武小学:230人(5个班)。
4.恒升小学330人(6个班)。
5.城关镇明清小学:140人(3个班)。
6.南山五福堂外国语学校:80人。
7.行知外国语学校:150人。
三、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划及要求
坚持“落实政策,合理布局,优化资源,方便学生”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一)招生区划
1.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以人民路和邮电街为界,从人民路药材大院(用心人大药房)至县人民医院、原职教集团学校以南;从人民路药材大院(用心人大药房)至纵横大道竹山大客厅、西关大市场以东→公交站、南门洞、吉安花园以北→千福上庸城→竹山汽车客运站(含)。
2.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①从外贸人民路31号→印刷厂人民路34号(不含)→气象局通道(含气象局)至北大街茂华中学区域。
②从外贸人民路31号→纵横大道凯旋商务宾馆(不含)以东→水文站以北→邮政、海尔专卖店至儿童医院以南区域。
③从人民路老凤祥银楼至北大街科技馆(含)以东→明清村1组64号(明清大道85号)至大石沟加油站以西、以南→堵河大桥(含滨河广场、宏发小区)区域。
④城关镇桥东村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3.张振武小学招生范围:
东以气象局北大街1号(不含气象局)→北大街35号(城关镇国土所旁)→人民路34号(印刷厂)→人民路31号(外贸)→纵横大道16号(凯旋商务宾馆)为界,北以气象局北大街1号(不含气象局)至科技馆(不含)以西→十堰路117号(卫校)为界,西至城西水厂(含水厂后城西村),南为纵横大道城西水厂以东→凯旋商务宾馆以北所属服务范围适龄儿童。
4.恒升小学招生范围:
堵河以南的城关镇莲花村、南门村、迎丰村、刘家山村、二道坊村、高家庄村、杜家沟等所属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5.明清小学招生范围:
明清村二组至八组区域、桥儿沟村和窑沟村的适龄儿童,具体为:东起明清大道左外二组1号以上区域、右里二组2号以上区域;北至七里沟、邓坪工业园,桥儿沟村和窑沟村等所属服务范围适龄儿童;西起科技馆以北(不含科技馆)→卫校(不含)以北、以东区域;南至纵横大道大石沟加油站(不含)以北区域。
(二)新生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8:30时至7月7日18:00时。
2.报名地点
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
第二实验小学:明理楼录播教室。
张振武小学:学术报告厅。
恒升小学:教学楼一楼(风雨操场)。
城关镇明清小学:综合楼会议室。
南山外校:合班教室1。
行知学校:学校大门右侧招生办。
(三)招生办法及要求
1.城关镇户籍或在城关镇区域内居住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在相应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2.第二实验小学、恒升小学和城关镇明清小学为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就读的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凭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或就业证明,按居住证所在辖区范畴分别到相应区域指定就读学校申请学位登记。
3.正常转学学生,各校根据转学学生户籍或居住信息审核接受,不得跨辖区接收转学学生。
4.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县政府引进高级人才子女、竹山县道德模范(师德标兵)子女等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可凭其本人相关证件原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优先安排就近就便入学。
5.2021年春季学期,在城区幼儿园就读大班的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秋季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或选择就读民办学校。
(四)入学资格审核及公示
①城区5所公办小学在7月5日—7日报名期间,每日下午5点前将当日报名人数报基教股。
②7月8日至9日,县教育局基教股、纪检办对各学校一年级预录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③7月10日至12日,各小学张榜公示审核登记的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三天。公示结束,由招生学校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须知》。
④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新生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登记的城区适龄儿童,8月31日至9月1日凭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辖区学校审核办理入学手续。
四、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及要求
南山五福堂外国语学校和行知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县年满六周岁儿童(含随迁子女)招录一年级新生,招生时间、地点、方式与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时间和招生数据上报要求一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城区公民办学校校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基教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各公民办学校也要成立招生专班,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
2、广泛宣传,实行阳光招生。城区公民办小学及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与家长一对一对接,广泛宣传2021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相关政策,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和答疑工作,争取学生、家长、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确保划片招生政策宣传到位。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违规招收不足龄幼儿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起始年级产生大班额;严格控制班容量,落实随机均衡分班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确保应收尽收,应招尽招,应入尽入。
4、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加强学籍管理,加强教育关爱,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县教育局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4220084。
招生监督电话:4220173。
竹山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