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竹山县纪委竹山县监委
关于严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五个一律”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竹办发电〔2021〕10号)文件要求,现就严明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出“五个一律”纪律要求:
一、凡自查不严不细,统而概之,敷衍了事的,一律追责问责;
二、凡未自查出重大风险隐患,而被专家或检查组发现的,一律追责问责;
三、凡自查出的风险隐患,不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不按时按规定整改到位的,一律追责问责;
四、凡接到县安委办下达的整改督办令,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一律追责问责;
五、凡不认真落实竹办发电〔2021〕10号文,不按文件规程排查整治的,一律追责问责。
中共竹山县纪委
竹山县监委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