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酒后驾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付出的代价不言而喻,伤害了他人,悔恨了自己……”近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学习有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该局局长在谈及酒后驾车危害性时说到。
会上,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进行解读,加深全系统干部对酒后驾车法律后果的理解。同时,根据党员或公职人员酒后驾车产生的不同结果,划分受行政处罚、被相对不起诉、免除刑罚以及被判处刑罚等类型,详细讲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增强全系统干部纪法贯通意识,为全系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纪法课。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宣传语,而是一种责任。据悉,该局将防范酒后驾车行为作为教育管理全系统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别交谈等形式,对全系统干部常教育、常提醒,向酒后驾车说“不”,做到安全文明驾车。(操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