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31日,县城管执法局、潘口乡城建办依法对潘口乡小漩居委会周某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经查,周某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竹山县潘口乡小漩居委会2组建设13.02平方米违法建筑,该建筑物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县城管执法局与5月30日向他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31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周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至二十一条的规定,县城管执法局对周某违法建设进行强拆。
(朱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