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竹卫传罚〔2021〕1号)

2021-05-21 15:27   竹山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竹山县秦古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竹卫传罚〔2021〕1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竹山县秦古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

竹山县秦古镇富康路246号

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程建峰

违法事实

1、检验科医疗废物上交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有登记,科室内无医疗废物登记。

2、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人员(李某香),现场检查未能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1年5月19日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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