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
竹山县秦古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卫传罚〔2021〕1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
竹山县秦古镇中心卫生院 |
地址 |
竹山县秦古镇富康路246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 |
负责人姓名 |
程建峰 |
违法事实 |
1、检验科医疗废物上交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有登记,科室内无医疗废物登记。 2、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人员(李某香),现场检查未能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用品。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1年5月19日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