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乡新增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存量违法建设处置不力等问题,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两违”治理工作。
违法治理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内200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期间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设存量,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开展,并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建设、尚未处置到位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实消减存量。
县“两违”治理负责人表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建立健全辖区内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机制,实行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一体化、网格化巡查监管处置,形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合力。坚持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问责。 (朱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