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秩序,加强城市管理,提升环境品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两违”建设进行全面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两违”建设,是指非法占用土地以及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
二、凡是实施“两违”建设的,所辖乡镇及村(社区)应第一时间发现、制止、上报给相关职能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时间查处。
三、凡实施“两违”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被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将依法列为失信行为;凡我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建设的,由纪检机关从严追究责任。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两违”建设,一经查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0719-4108057。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竹山县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