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普法宣传

2021-04-13 14:55   竹山融媒体中心   贺荣靖

  相关背景

  >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背景

  顺势而为。国内目前长期活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1000多家,加上短期活跃的共有6000家左右。

  在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前,我国在这个领域基本“无法可依”。

  >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目的

  保护合法,防范非法;

  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

  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

  促进交流与合作。

  >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历程

  2014年初 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始起草

  2014年12月 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2015年4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二次审议后 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部门继续调研,结合公众意见形成草案第三稿,确定本法名称

  2016年4月 草案第三稿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2016年4月28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法

  2017年1月1日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

  >我国政府对待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态度

  高度赞赏:高度赞赏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经济、教育、科技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与我国友好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海外华人华侨组织、对华友好团体、国际公益慈善机构为代表的64个国家和地区共45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医疗物资2000余万件,折合人民币资金近4亿元,有效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为我打赢抗击疫情人民战争作出了积极贡献。1月27日,美国盖茨基金会提供500万美元紧急赠款,用于支持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2月20日,习近平主席给该基金会主席比尔盖茨回信,感谢对中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支持。

  欢迎支持: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正当交往与合作。

  保护保障: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的合法活动,保障其在华合法权益。

  依法处理:依法处理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组织。


  活动开展

  >境外非政府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包括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比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等;境外学校、医院、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研究机构或学术组织与境内学校、医院、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研究机构或者学术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的,也不纳入本法适用范围。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的相关规定

  资金管理: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通过代表机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管理用于中国境内的资金。

  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通过中方合作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用于中国境内的资金,实行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未经前两款规定的银行账户,境外非政府组织、中方合作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进行项目活动资金的收付。

  会计制度: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执行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聘请具有中国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外汇收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按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外汇收支。

  税务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事项。

  聘用人员: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将聘用的工作人员信息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个重点

  一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机关

  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

  二、 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

  ◆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

  ◆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不得从事或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资助宗教活动

  ◆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需要开展临时活动,应依法备案

  ◆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后,设立该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善后事宜

  ◆代表机构应以登记的名称,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内开展活动

  ◆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取得或者使用规定以外的资金

  ◆不得在中国境内进行募捐

  ◆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接受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 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

  ◆表彰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

  ◆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引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活动指导服务

  ◆登记管理机关应通过统一的网站公布相关信息,方便查询

  ◆代表机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大亮点

  亮点一 明确法律适用范围

  在境内活动的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亮点二 少“限制”性规定

  不限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几个代表机构;

  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根据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开展活动的需要申请设立代表机构;

  不限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驻在期限;

  出于保护合法,提供服务的角度,仅规定了对于从事非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等手段进行处罚。

  亮点三 简化临时活动办理程序

  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临时活动的,中方合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开展临时活动十五日前向其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在赈灾、救援、捐赠等应对公共突发灾害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先救灾,后补办手续。

  亮点四 发展会员有限制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亮点五 明确日常监督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动应该遵守我国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公安机关开展监管工作的三大授权:

  约谈负责人:约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以及其他负责人;

  停止活动:对认为备案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形的,可以通过中方合作单位停止临时活动;

  列入黑名单:对有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国务院公安部门可以将其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开展临时活动。

  七个要点

  要点一 公安来管

  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应业务主管单位。

  要点二 找娘家有名单可依

  2019年3月,公安部出台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同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出台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鄂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境外非政府组织要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或开展临时活动,可以按照名单找娘家啦!

  要点三 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或依法备案

  长期在境内开展活动的应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应依法备案,又没有登记又没有备案的,就不能开展或变相开展活动。

  网上申请地址:1.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2.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3.湖北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就是境外非政府组织自己来;如果是临时活动依法备案,您自己来还不行,还得找个 partner(中方合作单位,包括中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帮忙。

  要点四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名称的确定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当依次由“境外非政府组织名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组成。

  例如:香港无国界社工湖北代表处、韩国清州商工会议所武汉代表处、世界经济论坛北京代表处

  要点五 临时活动的书面报告和代表机构的年度检查

  境外非政府组织、中方合作单位应当于临时活动结束后三十日内将活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书面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意见后,于3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要点六 不可以做

  1、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3、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不可以在中国境内进行募捐。

  5、不可以在境内发展会员。

  6、不得对中方合作单位、受益人附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条件。

  要点七 中国境内组织能接收境外组织的捐款吗?

  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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