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退役军人荣誉物品的公告

2021-04-02 16:08   竹山融媒体中心   陈兴云

广大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烈属、社会各届人士:

为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发掘推广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建设退役军人荣誉展厅,陈列展览革命军人纪念品、退役军人荣誉物品,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鲜活教材。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本荣誉展厅征集范围为竹山籍人士或在竹山境内产生的相关物品、史料。

(一)烈士纪念品及史料

1.烈士的荣誉证明材料,包括在战争、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烈士纪念品、勋章、纪念证和其它证书等;

2.烈士本人及烈士相关的照片、音频影像;

3.烈士的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文件资料复印件;

4.记载烈士生平事迹的书籍、报刊宣传资料或有特别纪念意义的老物件等。

(二)退役军人荣誉物品

现役或退役军人获得二等功或师级以上奖励奖章、荣誉证书,包括勋章、奖章、纪念章和奖励证书等。

(三)退役军人个人物品

主要包括个人军旅生涯中收藏的军装、军帽、军被、背包带、外腰带、胸标、袖章、军刀、挎包、水壶等军用物品。

() 非文物类物件

1.反映竹山革命战争时期使用过的军装被服、电话(发报)机、军号军旗等武器装备、办公生活用品及缴获的战利品等。

2. 反映竹山革命战争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重要活动或事件的老报纸、老照片、信件、笔记、文件、手稿、书籍、地图等实物资料。

(五)典型素材

1.参加战役情节描述或相关书籍、报刊等;

2.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受到市级以上通报表彰的先进事例。

二、征集办法

本荣誉展厅征集的所有物品均为无偿征集。凡自愿无偿捐赠的,符合展示厅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造册,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示标签上永久标明捐赠者姓名。对某些不便捐赠的证件、资料、实物或藏品,可与持有者协商复制后返还原件,展出时注明物品出处。

三、捐赠方式

捐赠者可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门捐赠、邮寄捐赠或我局上门接受捐赠。联系人:杨海,联系电话:422681913707288126

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171号。

 

     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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