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河乡坚持把“三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清理村级账务,化解村级债务风险,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后续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招数”。
一是盘活资产促增收。积极鼓励村级充分挖掘资源潜力,通过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村成立合作社,形成“村集体+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实现“保底收益+股份分红”,努力拓展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新途径,培育村集体自身的“造血”功能。秦家村为做好山野菜文章,利用境内万亩林地资源,通过到官渡、房县考察学习,成立“竹山县日日红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对竹笋进行烘干、包装等半成品粗加工,年产值可达60万元,年创集体收入15万元,村民人均增收650元。
二是减负明责堵漏洞。通过出台《深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压缩和规范非生产性支出,合理调整和优化村集体经济的支出结构,在保证村级办公运转经费支出外,如有结余再用于其他支出和偿还有关债务。乡纪委在“三资”监管中全过程参与监督,解决了监管中出现的职责不清,有责不为,考评不硬等问题;按照年初有预算,每月有报账,年终结总账,进一步明确了各村在“三资”管理中必须遵守报账制度,节源开流,真正实现了堵“后门”,开“前门”,让村干部能够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
三是规范管理重审批。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保村级正常事务运转务,严禁举债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而增加村级债务;坚持源头监督,各村所有支出必须达到经手人、证明人、村书记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驻村领导审核签字的“五签字”要求,并注明事由说明。严格执行“先批后买”、“先批后建”程序,公开透明监管各村办公设备、项目建设支出,并坚持财政资金专户直达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管理,约束新增债务行为。
四是分类化解除新债。通过集体资产确权方式为契机,按照“一村一策”的思路,分类化解,逐个消除。建立新增债务审报制和村级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新债,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原则处理,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举新债的个人和单位。
截至目前,该乡“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就查处非法合同5份,纠正10个违反政策的决定,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20个,累计化解村级债务15万余元。通过债务清理,盘活了村集体经济的“家底”,促使村集体经济在“阳光”下运行,确实实现村集体增收致富。(张宝川 胡绍国 张杨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