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公告

2021-03-17 11:37   竹山融媒体中心   苗东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讲好退役军人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先进故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军拥军的浓厚氛围,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根据县委关于开展“辉煌十三五·奋进十四五·筑梦新竹山”系列宣传活动要求,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身边“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

二、活动组织

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参选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为竹山县辖区内退役军人。参评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践,政治思想过硬、作风品德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基础厚实,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在此基础上,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踏实做事,诚信做人,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配合组织工作,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2.保家卫国:具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3.热心公益:扶贫帮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有组织捐赠救助,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

4.孝老爱亲: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5.自主创业:在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过程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地区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3月1日—3月31日)。制定全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由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文,并在今日竹山网、云上竹山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寻找身边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2.推荐上报(4月1日—4月15日)。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推荐三种方式进行。每名候选对象填写《竹山县“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照及相关事迹电子照片3-5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申报材料联系人:王涛,电话:0719-4227829;电子邮箱:zstyjr81@163.com。

3.事迹展播(4月16日—7月10日)。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遴选参评典型。从4月中旬开始,在县内媒体开设“寻找身边‘最美退役军人’”专栏,轮流展播候选对象先进事迹,并进行深度采访与宣传报道。

4.投票公示(7月11日—7月20日)。经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商复评,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20名候选人通过“云上竹山”APP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报县委最终评定竹山县“最美退役军人”10名,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5.命名表彰(7月21日—8月1日)。拟定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命名表彰。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组织推荐参选对象,深入挖掘宣传本地、本系统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其中,各乡镇推选2-3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对象不少于1名。

2.面向基层,广泛宣传。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附件:竹山县“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竹山县人民武装部

  中共竹山县委宣传部

   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6日


竹山县“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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