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面向2017年、2018年招募并在本县
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
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竹山县面向2017年、2018年招募并在本县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工作经面试,现将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现就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已参加面试的11名“三支一扶”人员。
二、体检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8:30至体检结束。
体检地点:临时确定。
(二)注意事项
1、2021年2月26日上午8:30点名。请体检对象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体温监测等防护措施,准时到达竹山县人社局门口(县政务服务中心)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队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3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4、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5、体检后,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三、考察工作相关要求
1、体检结束后随即启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4、考察时间以考察组电话通知为准,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与竹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719-4224621。联系人:周波。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