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自机构改革以来,县委编办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三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信访矛盾的发生。
一是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竹山县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四项原则、五项审批制度和十一项业务办理程序;将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融入到每项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严把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用编进人审批关。
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在县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释义》等内容;向各单位编印分发包含各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机构编制宣传手册》;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与人社、财政、主管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到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对相关政策开展全方位宣传和解读,现场为职工答疑解惑。主动作为,综合我县各方面的实情,在不违背有关政策的情况下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大胆提出解决涉改职工后顾之忧的办法举措,赢得工作主动。
三是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与巡察办、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把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审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构建统一规范、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管体系。(王梦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