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我诚心接受供电所的批评和教育,并补缴电费和追缴违约金950元。”1月18日中午,擂鼓镇田垭村6组村民张某某仍对自己一周前违法挂钩搭火的窃电行为悔恨不已。
原来,1月12日晚20时许,县供电公司擂鼓供电所工作人员到辖区内的田垭村一台区进行晚间巡线工作,这个距离该镇供电所15公里地的台区是当地最偏远的乡村,这个台区线损一直居高不下。
“这么冷的夜晚,有谁会偷电呢……”当晚20时40分,供电所工作人员来到该村边巡线边嘀咕着。两名工作人员仅靠手机的微弱亮光顺着台区一步一步地摸索着向前巡视。
“你看前边有个三轮车停在路边呢。”当晚21时30分许,当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一回路末端的山凹处的路上时,他们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电线正下方。“果真是有人在挂钩搭火给电动车充电。”附近就只有张某某一户居住在此。经过对现场再三检查,两名工作人员确认有人在此为电动三轮车私自搭火充电,属于违法窃电行为。考虑到挂钩搭火窃电行为的危险性,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搭火充电的电动三轮车拍照留证,并请示当地派出所前来协助对窃电行为人的处罚教育工作。20分钟后,供电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到张某某的家里,经过民警对张某某的宣传教育和耐心询问,张某某对自己的窃电行为供认不讳。考虑到张某某窃电时间较短,窃电设备容量较小,加上家庭比较困难,而且本人认错态度较好,擂鼓供电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对张某某尽量宽大处理的意见后,决定给予张某某批评教育并追补电费、追缴违约金共900余元的处罚结果,张某某也表示诚心接受处罚,以后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做到安全用电,依法依规用电。(朱志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