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中宣传推广《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01-11 09:16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苗东升

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积极宣传贯彻《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1月8日开始,我县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依托每周五开展的“路长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县志愿者开展以《条例》、文明劝导及疫情防控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1月8日上午,在城关镇明清村龙山盛景小区广场,志愿者们向小区居民宣传解读《条例》。当天,县创文办组织各单位1000余名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对社区居民、沿街门店、商业街店铺人员和过往行人发放《条例》宣传读本,鼓励市民积极学习了解《条例》内容,并为有疑惑的市民认真讲解,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自觉培养文明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宣传《条例》,我县还将组织《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条例》的推行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形成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向继华 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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