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局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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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
1 | 周斗枝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活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2 | 陈再兰 | 经营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3 | 刘自文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4 | 刘换毕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5 | 张泽香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6 | 梁荣旺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7 | 余召智 | 经营劣兽药案 | 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按照<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畜牧兽医管理77-1)>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给予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 1、责令改正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8 | 张小飞 | 承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9 | 张国顺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10 | 廖居全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
11 | 廖居全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3、无害化处理隔离观察仔猪 | |
12 | 曹庆科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规定, | 1、责令改正 2、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