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孙少成诊所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卫传罚[2020]7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孙少成诊所 |
地址 |
竹山县宝丰镇龙腾佳园小区五单元一楼1-2 |
社会信用代码 |
— |
负责人姓名 |
孙少成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2020年11月03日在开展诊疗活动中治疗室、处置室产生的部分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 二、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竹山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