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请相互转告!对贫困患癌妇女开展人道救助开始啦,我们静候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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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湖北省经济重启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城乡贫困患癌妇女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妇联、省红十字会利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划拨湖北省的社会捐赠资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城乡贫困患癌妇女开展人道救助工作。请大家相互转告!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日。
二、救助条件
(1)救助病种:罹患女性生殖系统癌症(主要包括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输卵管癌、侵蚀性葡萄胎、绒癌、子宫肉瘤等),宫颈癌、乳腺癌除外。
(2)救助对象和条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罹患女性生殖系统癌症的城乡贫困妇女、低保妇女。
三、救助资金及申报流程
坚持由上而下、层层把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患病妇女自主申报、村(社区)妇联负责收集材料,乡镇妇联负责审查、汇总及申报,县妇联据实初审,市妇联审核把关,省妇联确认后,按每人1000元标准及人数进行资金分配。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城乡贫困妇女生殖系统癌症患者”人道救助个人申请审批表,纸质盖章一份(乡镇、村盖章),同时上传电子版;
(2)患病妇女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张(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患者妇女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
(4)低保户、贫困户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患病妇女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正反复印一份。
五、特别提示
(1)宫颈癌、乳腺癌不在此次救助范围,不受理相关资料;
(2)不符合报送条件的不予登记;
(3)此次救助最终审核权由市(州)妇联审核把关、省妇联确认后执行。
附件:
湖北省“城乡贫困妇女生殖系统癌症患者”
人道救助个人申请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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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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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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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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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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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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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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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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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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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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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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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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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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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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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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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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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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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医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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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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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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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医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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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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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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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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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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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 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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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