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山县河流及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第四批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县开展了第四批河流划界工作,对秦家河、陈家河、花岩河、三村河等46条乡镇级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了划界,现予公示。
一、划界对象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乡镇级河流46条:戴家河、白沙河、深沟、秦家河、段家河、毛家沟、马厂沟、大西沟、柳家沟、杨家沟、关东沟、关沟、芦池沟、龙兴沟、大岭沟、小岭沟、东园寺沟、岩屋沟、大外郎沟、香水洞沟、洞子沟、陈家河、东河、西河、鲤鱼河、田家河、江家沟、塘溪沟、花岩河、浬泗沟、火炮沟、七里沟(文峰乡)、头塘沟、响水洞沟、新河、腰塘沟、佛洞沟、花园沟、简家沟、马峪河沟、七里沟(官渡镇)、桥鱼沟、三吉沟、小沟、小溪河、三村河。
二、划界标准
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标准
1、有堤防河流按照两堤防之间的水域、堤防临水侧外边线划界。
2、无堤防的河流按调查历史最高洪水位作为划界标准。
三、划界成果
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勘察设计单位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设计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划定了竹山县戴家河、白沙河、深沟、秦家河等46条乡镇级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线,并布设了管理和保护范围线界桩、划界公告牌。十堰市竹山县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同步在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示。有关节点坐标请到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对于蓄意破坏、损毁管理和保护范围线界桩、划界公告牌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19-4225254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877989545@qq.com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