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

2020-01-26 11:55   王泽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遏制病毒传播扩散,现就进一步做好乡村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全部到村指导防控工作。村两委干部一律取消休假,分组划片联户落实责任。同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村组之间实行交通管制,阻断无关车辆来往。


3.引导辖区内人员减少进出,没有返乡的一律不返乡。


4.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各村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并做好稳控工作。


5.通过“村村响”和微信、QQ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不上门拜年、不聚餐、不外出。


6.无特殊情况,不得集中开会,村两委干部尽量不集中在一个办公室办公。


7.严禁农户操办婚宴、乔迁宴、生日宴等事宜,丧葬白事严格控制人数。村厨一律不得上门服务红白喜事,一旦发现违规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各乡镇至少保障1台应急车辆,明确专人使用,用于接送辖区内急重病人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司乘人员要严格履行登记、报批手续,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管理。



竹山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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