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切断新型肺炎病毒传播途径,根据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要求,现就全县涉旅游企业和各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秦巴文化艺术中心、公共文化场所、各类培训机构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各类文化活动一律暂停。
二、全县所有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三、各类酒店、宾馆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对武汉来酒店入住及就餐客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由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