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1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2%,涨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2位。全年累计上涨2.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低于国家3%的宏观调控目标。
从全年看,八大类商品“七涨一降”。其中食品烟酒上涨4.0%,影响CPI上涨1.21个百分点,占全部涨价因素的55.8%;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均上涨2.8%,衣着价格上涨2.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9%,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8%。
从单月来看,食品价格小幅回落是影响全省去年12月份CPI环比持平的主要原因。专家预测,以往受天气、供需等因素影响,春节前物价水平将会出现明显升幅。但因去年12月物价水平保持相对稳定,所以2017年1月物价水平或将保持温和上涨态势。
(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赵雅佳 责任编辑 罗晓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