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开着报废车辆的湖北省丹江口市驾驶员王某发现交警的检查卡点,冲关而过企图逃避检查,结果竟然因年久失修自己熄火在路边,被该市交警二中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王某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正面临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及被强制收缴报废车辆的处罚。
当日上午9时许,该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张军一行五人联合浪河派出所民警,在316国道主要路口设卡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废旧的平板大货车无视检查卡点的警示标志和路障直接疾驰而过,张军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立即驾车尾随并利用扬声器对驾驶员喊话,3分钟后,该车竟然因年久失修在即将进入土关垭集镇的路边突然自行熄火。民警在对车辆检查时,发现这辆无号牌货车多处都已锈迹斑斑,部分车身甚至因多年腐化而出现孔洞,早已达到报废标准。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王某承认自己为了非法获利以低价购买了一辆无牌无证的报废大货车准备到工地上拉货,谁料还未到工地就被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及被强制收缴报废车辆的处罚。
民警提醒:机动车达到报废程度,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存在较强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驾驶员和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所以法律规定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千万不要驾驶报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