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湖北之声记者 阳雨 通讯员 张晨 周文照)日前,湖北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据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首批在武汉、襄阳、鄂州、宜昌、潜江等5个城市进行试点,2017年在全省推广,到2020年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组成团队,二级以上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
签约后,居民可享受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基本医疗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机构,可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等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养老方面的健康服务。城市公立医院要将不低于20%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住院床位预留给对口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